發布日期:2015年3月6日
四川城市職業學院是經四川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面向全國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為貫徹《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14〕19號)、《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13〕3號)、《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 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做好部分高等職業院校在我省開展單獨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4〕87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高等職業教育體系和高等教育多樣化選拔錄取機制,著力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和技術技能人才培養“立交橋”,提高高等職業教育的生源質量和辦學水平,保證順利完成招生錄取工作任務,特制定我院2015年單獨招生方案。
一、實施原則
1.學校單獨招生工作嚴格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實行招考分離,加強紀檢監察力度,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程序規范、自我約束、社會監督的原則;
2.凡有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報考的學院教職員工,不得參與當年單獨招生考試考務和錄取工作。
二、組織保證
(一)學院單獨招生工作接受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廳指導和監督。
(二)學院成立由院長為組長的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凡屬單獨招生過程中的重大問題,一律集體研究決定。
(三)學院紀委負責對單獨招生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
(四)學院招生就業處總體負責協調單獨招生工作。
(五)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六個工作小組,分別負責相關工作。
三、招生專業、計劃和學費
2015年單獨招生共投放招生計劃450名,其中:普通類220名,中職類230名,詳情如下表:
專業名稱 |
合計 |
普通類 |
中職類 |
學費 | ||
計劃數 |
科類 |
計劃數 |
類別 | |||
會計電算化 |
100 |
50 |
文理兼收 |
50 |
財經商貿類 |
12000元/年 |
旅游管理 |
60 |
30 |
文理兼收 |
30 |
旅游服務一類 |
12000元/年 |
建筑工程技術 |
100 |
60 |
文理兼收 |
40 |
土木水利類 |
12000元/年 |
汽車運用與維修 |
80 |
40 |
文理兼收 |
40 |
加工制造類 |
12000元/年 |
計算機網絡與安全管理 |
80 |
40 |
文理兼收 |
40 |
信息技術一類 |
12000元/年 |
藝術設計 |
30 |
/ |
/ |
30 |
文化藝術類 |
15000元/年 |
總計 |
450 |
220 |
|
230 |
|
|
備注:招生專業及計劃數以四川省教育主管部門批準為準。 |
注:以上單獨招生專業學院根據系部設置統一安排在成都校區或眉山校區就讀。
四、招生對象、報考條件
(一)招生對象
申請報名的考生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品學兼優、身心健康,符合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已參加2015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
(二)報考條件:
1、普通高中畢業生必須參加2015年四川省普通高考報名并取得考生號;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必須參加2015年四川省普通高考報名或高職班對口招生考試報名并取得考生號。
2、身體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藝術設計要求考生無色盲、色弱。
3、學院進校后將進行體檢復查,如不符合條件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將其退回家庭戶籍所在地。
五、報名、審核
1、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應于2015年3月1日9:00至3月29日24:00,登錄四川城市職業學院網站(www.scuvc.com)中“2015年單獨招生網上報名系統”,按要求如實、準確提交考生報名信息,并確認及繳費。報名確認以網上繳費為準。
2、考生在報名時,從普通類、中職類中,選擇確定一個報考類別,每名考生限報一個類別。
普通類考生參加文化考試和綜合素質面試。中職類考生參加文化考試和所填報專業技能測試。
3、考生在網上填報專業志愿,普通類考生可填報2個專業,并自行選擇是否服從專業調劑;中職類考生僅限填報一個專業(填報其它類別專業視為無效)。
4、考生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打印《四川城市職業學院2015年單獨招生報名表》,由所在學校審查、簽字蓋章。
5、學院在4月1日前將考生報名信息送省教育考試院核準,于4月2日在學院網站上公布基礎信息核準無誤的考生名單?;A信息核準無誤的考生方可參加我院組織的考試。
6、通過審核的考生需簽訂《四川城市職業學院2015年單獨招生考生承諾書》和《四川城市職業學院2015年單獨招生考試考生誠信應考承諾書》。(學院單獨招生報名系統中下載)
7、2015年4月10日(周五)8:30—17:00,考生本人攜帶相關材料原件到學院進行資格審查,報名錄取組收《四川城市職業學院2015年單獨招生報名表》和《四川城市職業學院2015年單獨招生考生承諾書》,考務組收《四川城市職業學院2015年單獨招生考試考生誠信應考承諾書》,發放《四川城市職業學院2015年單獨招生準考證》,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不能取得考試資格。
提交材料:
(1)考生本人簽名確認、所在學校審查簽字蓋章的《四川城市職業學院2015年單獨招生報名表》。
(2)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大一寸)4張。
(4)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填寫提交《四川城市職業學院免試入學申請表》,并必須提供在校期間參加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二、三等獎和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等獎的獲獎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和含文件號的批準文件復印件。
考生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提出申請,如有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欺詐手段取得報考單獨招生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其單獨招生報名資格;已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將其退回家庭戶籍所在地。
核發《四川城市職業學院2015年單獨招生準考證》地點:四川城市職業學院(成都市外東洪河大道洪河中路351號四川師范大學東校區)圖書館一樓大廳。
8、考生通過網上繳費方式交納報名考試費,收費標準為130元/人(收費標準按川發改價格【2012】641號文執行)。
六、考試
(一)考核
4月10日(周五)15:00至17:30,考生可以持《四川城市職業學院2015年單獨招生準考證》熟悉考場。
考試地址:四川城市職業學院(成都市外東洪河大道洪河中路351號四川師范大學東校區)。
(二)考試
本次考試所有考生須參加文化考試,普通類考生參加綜合素質面試;中職類考生參加技能測試。學院將筆試成績、綜合素質面試成績或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進行合并,計算出總成績。
1、筆試
(1)考試形式為閉卷,考試時間150分鐘。
(2)文化考試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命題,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合卷,每科100分,共計300分,我院自行組織考試及閱卷評分。試題在考試結束前為機密級。
(3)考試內容:普通類會計電算化、建筑工程技術、汽車運用與維修、計算機網絡安全、旅游管理專業考生,中職類會計電算化、建筑工程技術、汽車運用與維修、計算機網絡安全專業考生,考察學生語文、數學、英語方面基礎知識,折算總分為150分,其中語文占50%,數學占30%,英語占20%。中職類旅游管理、藝術設計類專業考察學生的語文和英語方面的基礎知識,折算總分為150分,其中語文占60%,英語占40%。
專業名稱 |
文化考試折算分值 |
普通類 |
中職類 |
會計電算化 |
150 |
語文(75分)數學(45分)英語(30分) | |
建筑工程技術 | |||
汽車運用與維修 | |||
計算機網絡與安全管理 | |||
旅游管理 |
語文(75分)數學(45分)英語(30分) |
語文(90分)英語(60分) | |
藝術設計 |
/ |
(4)考試實施:考生持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四川城市職業學院2015年單獨招生準考證》按時參加文化考試。凡未攜帶二代身份證原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5)凡在單獨招生中違規的考生,將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處理??忌倪`規情況將報四川省教育廳和四川省教育考試院,記入高考誠信檔案。
2、綜合素質面試和專業技能測試
綜合素質面試:普通高中學生,學院組織專家組對考生進行面試,面試成績150分,綜合素質面試的內容為職業能力傾向測試、心理素質測試、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測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文化素質、舉止儀表、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
專業技能測試:中職類考生,學院組織專家組對考生進行專業技能測試,考核學生所學專業的基本核心技能,技能考核采用現場考核方式進行,考生在報名時只能選擇以下一類參加測試。專業技能測試總分為150分。
專業 |
專業技能考核內容 |
技能考核總分 |
會計電算化 |
點鈔、手工帳 |
150分 |
建筑工程技術 |
建筑工種技能測試 | |
汽車運用與維修 |
汽車輪胎裝卸、汽車舉升機操作、發動機機油檢測與更換、常用機工具使用 | |
計算機網絡與安全管理 |
計算機操作 | |
旅游管理 |
景點導游講解 | |
藝術設計 |
創意設計表現、手工制作 |
(三)、免試條件
凡在校期間參加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二、三等獎和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等獎的中職畢業生均可免試就讀我院。
符合以上條件的考生可以向學院招生就業處提出申請,于2015年3月22日前到學院提交《四川城市職業學院免試入學申請表》、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核實資格、呈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報教育部備案,由學院組織考核后認定合格者可免試錄入相關專業學習。并呈省級主管部門報教育部備案。
(四)、考試時間
2015年單獨招生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
日期 |
時間 |
科目 |
4月10日(周五) |
8:30-17:00 |
領取準考證 |
4月11日(周六) |
9:00-11:30 |
語文、數學、英語 |
14:00-18:00 |
綜合素質面試和專業技能測試 |
(五)、評定成績
1、2015年4月11日,考務組按照報名錄取組提供的考生成績數據庫格式匯總面試成績。
2、2015年4月12日,考務組負責各科評卷、統分工作。
3、2015年4月14日,考務組按照報名錄取組提供的考生成績數據庫格式匯總文化考試成績。
4、2015年4月14-15日,考務組匯總考生成績。
(六)、考生查詢成績
2015年4月16日在學院門戶網站單招系統中開通“考生查詢成績系統”,考生輸入本人身份證號碼及準考證號查詢自己的成績。
考生成績不另行公布。
(七)考生查分
對成績有疑問要求查分的考生,應于2015年4月17日15:00前到學院報名錄取組,憑《四川城市職業學院2015年單獨招生準考證》登記辦理查分申請手續。逾期不再辦理。
考務組負責統一查分,查分結果2015年4月18日交由報名錄取組通知考生本人。
七、錄取
考生的政考意見和體檢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試院統一采集的信息。
(一)錄取原則: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二)2015年4月18日,報名錄取組根據考生的成績,按照普通類、中職類考生按專業分別劃線錄取。
單獨招生錄取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顧政策。
1、普通類:文化考試成績與綜合素質面試成績相加為普通類考生的成績總分。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分專業確定普通類考生錄取最低控制線。報名錄取組在達到最低控制線、且政考合格的普通類考生中,根據考生體檢信息,按照考生成績總分(總分相同,先依據筆試成績的高低,若筆試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分專業從高分到低分提出入選考生名單,經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
2、中職類:文化考試成績與技能測試成績相加為考生的成績總分。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考生文化考試成績最低控制線,分專業確定技能測試成績錄取最低控制線。報名錄取組在達到文化考試成績和技能測試成績錄取最低控制線、且政考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績總分(總分相同,先依據筆試成績的高低,若筆試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提出入選考生名單,經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
3、對服從專業調劑的未被錄取普通類考生,可根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到計劃未完成的普通類專業。
(三)2015年4月19-25日(7天),報名錄取組將各專業錄取最低分和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院門戶網站上公示。
(四)2015年4月26日17:00前,愿意放棄本次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到學院報名錄取組簽署放棄本次錄取的書面文件。逾期不再辦理。
放棄本次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可以參加2015年普通高考和對口招生考試。
(五)2014年4月27日前,學院批準擬錄取名單,并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錄取名單后,辦理正式錄取手續。
(六)2015年4月28日,辦理正式錄取手續后,學院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七)被學院單招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校招生考試錄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學院根據系部設置統一安排在成都校區或眉山校區就讀。
單招考生被錄取后,不再參加普通高考和對口招生考試,也不能被其他高校錄取。
八、考生承諾
單招考生須簽署《四川城市職業學院2015年單獨招生考生承諾書》和《四川城市職業學院2015年單獨招生考試考生誠信應考承諾書》并承諾:單招錄取學生“不申請轉專業,也不轉入其它學校”。
九、新生報到注冊和復查
1、學院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到校報到。逾期未報到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2、新生入學后,學院將進行復查。對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行為的考生,取消其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十、學院聲明
1、學院網站公布單獨招生方案、報名考生資格合格名單、考試成績、各專業錄取分數線、擬錄取考生名單,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2、我院單獨招生錄取工作不以任何形式舉辦與單獨招生掛鉤的輔導班、補習班。
3、除本方案中公布的收費項目外,我院在單獨招生錄取工作中不收取其它任何費用。
十一、本方案報四川省教育廳核準備案。本方案如有調整,以四川省教育廳核準備案公布的為準。
十二、本方案由四川城市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十三、聯系方式
(一)咨詢電話(招生就業處):028-84683030、84683115、84683131(傳真)
(二)監督電話(紀委辦公室):028-84682048
(三)學院地址
成都校區:成都市外東洪河大道洪河中路351號四川師范大學東校區 郵政編碼:610101
眉山校區:眉山市岷東新區岷東大道南段1號 郵政編碼:620010
(四)學院官方網站:http://www.scuvc.com